2002年第五届福建省“足协杯”锦标赛竞赛规程
2006-08-25 16:56: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02年第五届福建省“足协杯”锦标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02年5月2日至6日,在漳洲市云霄县举行。5月1日报到,晚上七时召开组委会。
二、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20名。
2、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对此次赛事活动中所出现的创伤等健康问题及由此涉及的其他问题均由各队自行负责。
3、报名时必须上交参赛队报名登记表,否则不予承认(运动员比赛服颜色、号码要登记清楚)。
4、参赛报名费:1000元。
5、为了使比赛有个良好的赛风和较好的社会秩序,保证赛事健康顺利的进行。
①、各参赛队在报名时须交保证金1000元(赛后退还),如严重违反比赛规定和罢赛之类等不良行为(包括场内外),没收其保证金,被罚的队在下一轮比赛前必须再交2000元后方可继续参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并通报全省批评。
②、加强对赛场红、黄牌的处罚管理,同全国性比赛接轨,特规定一张红牌罚款50元,一张黄牌25元,以此类推。
以上情况的发生处罚办法按“中国足协关于处理足球比赛中诬骂、打架及罢赛和裁判员徇私违纪的规定”执行。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胜队得3分,平局各得1分,负队得0分,按比赛积分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列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同组赛中积分相等队胜队列前;净胜球、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按整个比赛净胜球、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抽签决定名次。
4、比赛时间为90分钟,分上下半场,每场45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
5、比赛一律穿布质胶钉鞋。
6、各参赛队必须服装统一,配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每位队员号码固定,取消“0”号,不准用“空心字体号”,上场服装颜色要统一,否则不予上场参赛。队长袖标自备。
7、比赛队迟到15分钟,作为弃权论,比分以0:3计算。
四、报名地点和时间
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截止。
地点:漳洲市云霄县足球协会
联系人:老吴、老李
小灵通:0596—8990109 手提:13859278076
电话:0596—8587360
传真:0596—8532835
五、奖励办法:取前四名,前三名队各得奖杯一座,第四名得锦旗一面。
六、经费:参赛期间,各队往返车费一律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自交25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省市足球协会。
附:通知
由于时间紧迫,请于4月18日前确定是否参赛。25日前请将报名单电传到云霄足协。
福建省足球协会
云霄县足球协会
二00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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