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七届世界华人足球杯赛竞赛规程
2007-10-11 11:14: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七届世界华人足球杯赛
赛事规程
主办单位:世界华人足球协会
厦门市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世界华人协会 / 美国华人体育运动总会 / 纽约华协体育会
报到日期:2007年10月28, 29日 (11月 3, 4离会)
竞赛日期:福建厦门
参赛单位:世界各地之华人足球队伍和中国国内足球队伍
参加办法:
一、 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35岁与45岁组别, 报到时必须交验身份证或护照, 违反年龄规定的将取消比赛名次。
二、 每队报名人数20人, 其中领队一名, 教练员1名,运动员18名。
三、 参赛运动员和随队裁判员必须经医院体检, 证明适合参加比赛,大会建议各参赛队员在比赛地购买人身保险,运动员在此次比赛中因健康状况而涉及的一切问题, 大会不负任何责任。
四、 各参赛队报名时必须按竞赛规程规定的统一报名表填写, 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 参赛队需以5月30日前先报参赛队队名, 并缴交报名费3000元(人民币),以便大会确认参加队数,逾期则视为放弃。
2、报名表需以赛前60天前寄到或传真到厦门市足球协会并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至厦门赛事联络人邮箱。
厦门市足球协会地址: 福建省厦门湖滨北路东段 (厦门市体育中心内)
邮编: 361012 联系电话: 0086-0592-5118577、5068220
后勤保障:黄艺青:电话:0086-592-5083557 传真:0086-0592-5083557.
移动电话:0086-0592-8962336
赛事联络 : 张 蓓:移动电话:0086-13306006674
E-mail; bbchang666@hotmail.com
赛事组别:公开组、35岁以上组和45岁以上组
参赛国家或地区资格:世界华人足球协会之会员或国家或地区之注册华人足球员
参赛球员资格:各参赛国家或地区之注册足球员。
附注:第七届世界华人足球大赛组委会要求参赛国家或地区提供球员照片身份证明方批准参赛。
35岁以上组球员必须在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
45岁以上组球员必须在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
赛事规则 参赛队伍必须在2007年8月15日或之前,将全部参赛球员(不超过20人)注册登记,供组委会核对,未注册登记球员不能代表球队出赛。
如发现未经注册或不合格球员出赛,经赛事组委会确认,违规队伍即判为0:3负,如实际比分超过0:3,按实际比分计算,如二次违反该规定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所有赛事按照已定比赛时间表进行,如其中一队比赛队伍未能在已定比赛时间15分钟内参加比赛,即作0:3负计算。如比赛队伍双方均未能在已定比赛时间15分钟内参加比赛,赛事将被取消,不再安排重赛。 并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参赛队伍必须预备两套不同颜色有号码球衣,连同配套球裤和球袜。参赛队伍所有球员必须在整个赛事使用同一号码球衣。
球员如在赛事被判罚红牌,或同一场比赛因2次黄牌作一张红牌计,须立刻离场,并于随后一场比赛停赛。(仲裁委员会有追加更重处罚的权利)。
球员如在赛事累计红牌2次,即不能参加剩下所有赛事。
球员如在赛事累计黄牌2次,须立刻于随后一场比赛停赛。
各参赛国家或地区官员、教练和球员,必须维护有关中国的法律及遵守第七届世界华人足球大赛赛事组委会的各项参赛要求,一切违反大赛规定和有争议的问题,将交由本赛事组委会,世界华人足球协会,及各参赛国家或地区足球协会作适当处理。
赛事赛制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规则均按国际足联FIFA有关规则执行。第七届世界华人业余足球大赛赛事组委会保留一切决定权。
赛事执法裁判员均为足协注册裁判员。
公开组赛时定为上、下半场各40分钟,全场8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10分钟。每场赛事每队可以换3人次,被调换出场的球员不可以再调换入场比赛。
(35岁以上组)赛时定为上、下半场各40分钟,全场8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10分钟。每场赛事每队可以换5人次,被调换出场的球员不可以再调换入场比赛
(45岁以上组)赛时定为上、下半场各30分钟,全场60分钟,换人不限。被调换出场的球员不可以再调换入场比赛
赛制方案一:
如三个组别报名队伍各超过8支(包含8支),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或同名次决赛,直至决出冠亚军。
[ 1 ] 初赛单循环赛事出线队伍排名计算方法按以下次序:
胜方得3分,赛和得1分,负方得0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次序决定名次:
A :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的胜者名次列前。
B :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 ;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此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D; 积分相等的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E : 积分相等的队在比赛 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F. 如仍相等,竞委员会主持抽签的办法决定名。
[ 2 ] 第二阶段的每埸比赛都必要决定胜负,全埸比赛平局,立即加时。
上下半埸各10分钟,以黄金入球决胜,加时赛平局,互踢点球方法决胜。
赛制方案二:
如三个组别报名队伍各不足8支时,采用单循环赛制。
单循环赛事队伍排名计算方法按以下次序:
胜方得3分,赛和得1分,负方得0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次序决定名次:
相互间比赛积分;
净胜球;
进球总和;
抽签决定名次。
纠纷仲裁: 有关对裁判员判罚的抗议或投诉组委会均不受理。赛事结果以裁判员终场哨声判决为准。如对出赛球员资格质疑,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比赛监督提出,交由监场纪律小组聆讯作最后决定,不设上诉机制。
奖励办法: 每组冠、亚、季 杯一座.
经费:
1. 各队旅差费、医疗费和旅游费用自理.
2. 各队报到以后, 球队(22人) 每人每天交食宿费人民币160元. 如有特殊需要(另行收费), 但应提前与大会联系并在报名表上注明.
3. 大会指定住宿酒店为厦门市体育大酒店及由大会指定的酒店,超编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为人民币200元整。
4. 特邀嘉宾费用由大会负责。
5. 附参赛队报名表一份。
6. 根据各队报名时间大会按次序进行住宿安排。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规程解释权属世界华人足球球协会,(有关比赛事宜请登陆厦门市足协网站: www.xmfa.org.cn查询)
第七届世界华人足球杯赛组委会
世界华人足球协会
厦门市足球协会
2007年4月1日
赛事规程
主办单位:世界华人足球协会
厦门市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世界华人协会 / 美国华人体育运动总会 / 纽约华协体育会
报到日期:2007年10月28, 29日 (11月 3, 4离会)
竞赛日期:福建厦门
参赛单位:世界各地之华人足球队伍和中国国内足球队伍
参加办法:
一、 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35岁与45岁组别, 报到时必须交验身份证或护照, 违反年龄规定的将取消比赛名次。
二、 每队报名人数20人, 其中领队一名, 教练员1名,运动员18名。
三、 参赛运动员和随队裁判员必须经医院体检, 证明适合参加比赛,大会建议各参赛队员在比赛地购买人身保险,运动员在此次比赛中因健康状况而涉及的一切问题, 大会不负任何责任。
四、 各参赛队报名时必须按竞赛规程规定的统一报名表填写, 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 参赛队需以5月30日前先报参赛队队名, 并缴交报名费3000元(人民币),以便大会确认参加队数,逾期则视为放弃。
2、报名表需以赛前60天前寄到或传真到厦门市足球协会并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至厦门赛事联络人邮箱。
厦门市足球协会地址: 福建省厦门湖滨北路东段 (厦门市体育中心内)
邮编: 361012 联系电话: 0086-0592-5118577、5068220
后勤保障:黄艺青:电话:0086-592-5083557 传真:0086-0592-5083557.
移动电话:0086-0592-8962336
赛事联络 : 张 蓓:移动电话:0086-13306006674
E-mail; bbchang666@hotmail.com
赛事组别:公开组、35岁以上组和45岁以上组
参赛国家或地区资格:世界华人足球协会之会员或国家或地区之注册华人足球员
参赛球员资格:各参赛国家或地区之注册足球员。
附注:第七届世界华人足球大赛组委会要求参赛国家或地区提供球员照片身份证明方批准参赛。
35岁以上组球员必须在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
45岁以上组球员必须在1962年12月31日前出生。
赛事规则 参赛队伍必须在2007年8月15日或之前,将全部参赛球员(不超过20人)注册登记,供组委会核对,未注册登记球员不能代表球队出赛。
如发现未经注册或不合格球员出赛,经赛事组委会确认,违规队伍即判为0:3负,如实际比分超过0:3,按实际比分计算,如二次违反该规定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所有赛事按照已定比赛时间表进行,如其中一队比赛队伍未能在已定比赛时间15分钟内参加比赛,即作0:3负计算。如比赛队伍双方均未能在已定比赛时间15分钟内参加比赛,赛事将被取消,不再安排重赛。 并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参赛队伍必须预备两套不同颜色有号码球衣,连同配套球裤和球袜。参赛队伍所有球员必须在整个赛事使用同一号码球衣。
球员如在赛事被判罚红牌,或同一场比赛因2次黄牌作一张红牌计,须立刻离场,并于随后一场比赛停赛。(仲裁委员会有追加更重处罚的权利)。
球员如在赛事累计红牌2次,即不能参加剩下所有赛事。
球员如在赛事累计黄牌2次,须立刻于随后一场比赛停赛。
各参赛国家或地区官员、教练和球员,必须维护有关中国的法律及遵守第七届世界华人足球大赛赛事组委会的各项参赛要求,一切违反大赛规定和有争议的问题,将交由本赛事组委会,世界华人足球协会,及各参赛国家或地区足球协会作适当处理。
赛事赛制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规则均按国际足联FIFA有关规则执行。第七届世界华人业余足球大赛赛事组委会保留一切决定权。
赛事执法裁判员均为足协注册裁判员。
公开组赛时定为上、下半场各40分钟,全场8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10分钟。每场赛事每队可以换3人次,被调换出场的球员不可以再调换入场比赛。
(35岁以上组)赛时定为上、下半场各40分钟,全场8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10分钟。每场赛事每队可以换5人次,被调换出场的球员不可以再调换入场比赛
(45岁以上组)赛时定为上、下半场各30分钟,全场60分钟,换人不限。被调换出场的球员不可以再调换入场比赛
赛制方案一:
如三个组别报名队伍各超过8支(包含8支),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或同名次决赛,直至决出冠亚军。
[ 1 ] 初赛单循环赛事出线队伍排名计算方法按以下次序:
胜方得3分,赛和得1分,负方得0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次序决定名次:
A :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的胜者名次列前。
B :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 ; 积分相等的队相互之间此赛的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D; 积分相等的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E : 积分相等的队在比赛 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F. 如仍相等,竞委员会主持抽签的办法决定名。
[ 2 ] 第二阶段的每埸比赛都必要决定胜负,全埸比赛平局,立即加时。
上下半埸各10分钟,以黄金入球决胜,加时赛平局,互踢点球方法决胜。
赛制方案二:
如三个组别报名队伍各不足8支时,采用单循环赛制。
单循环赛事队伍排名计算方法按以下次序:
胜方得3分,赛和得1分,负方得0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次序决定名次:
相互间比赛积分;
净胜球;
进球总和;
抽签决定名次。
纠纷仲裁: 有关对裁判员判罚的抗议或投诉组委会均不受理。赛事结果以裁判员终场哨声判决为准。如对出赛球员资格质疑,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比赛监督提出,交由监场纪律小组聆讯作最后决定,不设上诉机制。
奖励办法: 每组冠、亚、季 杯一座.
经费:
1. 各队旅差费、医疗费和旅游费用自理.
2. 各队报到以后, 球队(22人) 每人每天交食宿费人民币160元. 如有特殊需要(另行收费), 但应提前与大会联系并在报名表上注明.
3. 大会指定住宿酒店为厦门市体育大酒店及由大会指定的酒店,超编人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为人民币200元整。
4. 特邀嘉宾费用由大会负责。
5. 附参赛队报名表一份。
6. 根据各队报名时间大会按次序进行住宿安排。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规程解释权属世界华人足球球协会,(有关比赛事宜请登陆厦门市足协网站: www.xmfa.org.cn查询)
第七届世界华人足球杯赛组委会
世界华人足球协会
厦门市足球协会
200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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