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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福州市元旦足球邀请赛赛事规程(修订)
2007-11-02 12:16:23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一章   

1. 比赛名称:2008年福州市元旦足球邀请赛(以下简称“元旦杯”)

2组织机构:

2.1 主办单位: 福州市足球协会

2.2 协办单位: 福州晚报

AONE运动俱乐部

3.比赛时间:2007128起逢周末、休息日

4. 比赛场地: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人工草坪足球场

 

第二章  参赛资格、报名、保证金

5. 符合下述条件的业余球队可以派队参加元旦杯:

凡我市机关、学校、企事业、行业、部队等任何一个单位以单位形式组队,必须由单位加盖公章方可报名参赛
6.
符合下述条件的业余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元旦杯:
    6.1
未参加全国各项职业比赛的球队和运动员以及非属职业(专业)性质的运动员;

6.2 向赛事组委会提交参赛报名资料,并经审核。
7. 
报名时间、地点:

7.1 参赛球队在20071130前,向元旦杯赛事组委会报名

7.2 咨询电话:059187562388

7.3 报名地点:

A-ONE运动俱乐部(鼓楼区屏西路110号办公楼四楼)

福州市足球协会办事处(仓山区东升路17号东升印刷厂内)

8. 每支球队报名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8.1
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1名;
8.2
报名运动员最多为30名,所有运动员均须符合本规程第6条的规定;
8.3
运动员报名号码为199号,不得更改;
8.4
球队报名时,须申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包括上衣、短裤、球袜),说明主色、副色。

9. 交纳参赛费、纪律保证金:

9.1 参赛费用、本届比赛参赛费用为每队1200元(不含保险。参赛球员由赛事组委会统一投保,保险费用以各队实际报名人数及保险公司实际收取保费为准缴纳);
    9.2
球队在报名参加元旦杯的同时,须交纳纪律保证金1000元,用以承担本球队在赛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纪律处罚扣款;
    9.3
保证金不得拖欠,未按期交纳保证金的球队,不能获得元旦杯参赛资格;
    9.4
在比赛过程中,如保证金余额不足500元,应补足至1000元后方可继续参赛;
    9.5
本届赛事结束后,根据实际纪律处罚扣款的情况,保证金的余额或全部将返还相关球队。

 

第三章  竞赛及决定名次办法

10. 竞赛办法和赛程安排:

10.1 元旦杯以分组分阶段的办法进行;
10.2
元旦杯的竞赛日程由赛事组委会制定;
10.3
因比赛场地重大活动,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元旦杯组委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

11.决定名次办法:

11.1参赛队为12支,分为两阶段比赛。

11.1.1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分为四个小组,每小组3支队进行小组单循环赛;

11.1.2第二阶段决赛,由小组赛各组同名次的球队各组成一个小组(共3组,每组4支),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并决出名次。即第一阶段各小组第1名争夺1234名;各小组第2名争夺5678名;各小组第3名争夺9101112名。

11.3小组赛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或附加赛的办法决定名次。

 

第四章   

12.奖项:

12.1冠军球队1支可获赠A-ONE足球公园夜场票(每张可使用1场,每场2小时,每张价值300元)8张;亚军球队1支可获赠7张;季军球队1支可获赠6张;第四名球队1支可获赠5张;

12.2 前四名以外的球队均可获赠A-ONE足球公园夜场票4张;

12.3 前四名以外的球队将评选出2支文明竞赛球队,可再分别获赠A-ONE足球公园夜场票2张;

12.4 赛事设最佳球员一名获赠A-ONE足球公园夜场票1张,最佳射手一名获赠A-ONE足球公园夜场票1张,最佳进攻球队一支获赠A-ONE足球公园夜场票1张,最佳防守球队一支获赠A-ONE足球公园夜场票1张,努力进取奖两支获赠A-ONE足球公园夜场票1

12.5所有参赛球队均可获得A-ONE运动俱乐部高级会员资格;

12.6 如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获得以上奖项资格。

第五章  规则与规定

13. 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13.1 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的《足球竞赛规则》;
13.2
执行福州市足球协会根据国际足联、亚洲足联、中国足球协会的要求,制定的其他规定;
13.3
执行《元旦杯纪律处罚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13.4
参照执行元旦杯组委会制定的元旦杯文件和根据元旦杯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他规定和通知。

14. 规定:

14.1元旦杯同样实行检查运动员资格证;

14.2在每场比赛中,每队可报名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19名,比赛时间内允许换人6人次,中场休息替换人数不限,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14.3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球袜;守门员上衣、短裤、球袜)。同队队服式样、颜色不一致者一律不允许参赛;

14.4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14.5每场比赛分为各45分钟的两个半场,中间休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 

14.6运动员必须穿着布面胶底足球鞋(不得带有金属钉),佩戴护腿板(禁止使用钢质护腿板)参加比赛,违反此项规定者,一律无参赛资格;

14.7如果一运动员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计达二张或被出示一张红牌,如组委会无追加处罚,则自然停赛一轮;

14.8运动员、教练员或球队成员一经被裁判员罚离出场,不允许其坐在替补席,主席台、其它看台或继续滞留在体育场内,只能回到休息室或在体育场外,否则,由此引发的任何事情由该球队负责;

14.9任何中途退出比赛的球队都要被扣除保证金,用于补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并停止该球队参加下一年度该级别比赛的资格,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保留提交报告福州市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是否做出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15. 比赛弃权与罢赛:

15.1比赛罢赛的处理,参照《元旦纪律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

15.2比赛弃权

15.2.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弃权方被自然被淘汰,对方晋级;

15.2.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都被淘汰。

16. 比赛时间:

16.1元旦杯的比赛开球时间将在128,逢周末及假日进行比赛;

16.2任何球队如因特殊情况须变更比赛日程或开球时间时,应至少在赛前5天向组委会提书面出申请,并附比赛双方球队共同认可的书面文件,经组委会批准后生效。

 

第六章  比赛监督、裁判员

17. 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福州市足协派遣,代表福州市足协按照《比赛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工作,对比赛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福州市足协负责。

18. 裁判员:

18.1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由福州市足球协会选派。

18.2裁判员参加元旦杯赛工作,必须遵守福州市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第七章  纪律与诉讼

19. 元旦杯中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元旦杯组委会负责处理。

 

第八章  附则

20. 本规程由元旦杯组委会解释,未尽事宜由元旦杯组委会确定。

 

 

 

福州市足球协会      

2008福州元旦足球邀请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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