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匹克杯” 第二届福建媒体五人制足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2009-06-10 09:50: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09 “匹克杯”第二届福建媒体五人制足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福州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福建电视台体育频道、海峡卫视、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州电视台、福州晚报、福州新闻网、A-ONE运动公园
二、独家冠名赞助商:福建匹克集团福州公司
三、比赛时间
1、09年6月~~09年7月;
2、比赛共分7轮进行,比赛均安排周六,每周均只安排一轮,28场比赛。
四、比赛地点:
A-ONE运动公园五人制灯光球场。
五、参赛队伍:福州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福建电视台体育频道、福建教育电视台、海峡卫视、福州电视台。
六、参赛资格:
1、除冠名赞助单位外,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榕媒体单位员工(如有非媒体从业人员该队比赛成绩将不予计算),且应为身体无患有不利于参加足球运动疾病的人士;运动员参赛资格由组委会确认,运动员上场前必须主动出示记者证或者单位工作证;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由各队自行把关和负责,比赛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由各队自行负责,不得追究组委会责任;
2、每队最多可报12人(含领队、队长)。
3、各参赛队队服,由各参赛球队自行准备提供,分队背心由场地方提供。
七、竞赛方法:
1、采用单循环赛制,每支球队分别与另外7支球队循环。
2、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则依次按相等队之间比赛的胜负、净胜球、总进球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上述各项仍相等,则依次按他们在小组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总进球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四)如再相等,则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五)如果某队弃权,判罚该队所有比赛(包括已赛或未赛的场次)均以0:3负于对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44分钟(上下半场各22分钟)。球队可在每个半场要求一次一分钟的暂停,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用球为4号球。
(四)每队限报12人,上场队员不得超过5名,其中一名必须为守门员。列入替补名单的队员比赛时可随时替换场上队员,被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必须在本方换人区进出场地,替换守门员必须在成死球时。
(五)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3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六)比赛进行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红黄牌规定如下: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七)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赛事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赛事组委会另选场地补足44分钟(包括罚球点球);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做出决定。
(八)每队必须备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表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球鞋必须为布面球鞋;比赛服装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比赛监督、裁判员由福建省足球协会、福州市足球协会选派。
十、比赛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设冠亚季军奖,另外还设立最佳球队奖、最佳球员奖、最佳射手奖、精神文明风尚奖;
十一、费用:
(一)竞赛费用由福建匹克集团福州公司提供。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3179666 传真:0591-83155255
地 址:福州市屏西路110号
十四、其它事宜: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属福建省足球协会。
第二届福建媒体五人制足球邀请赛
组 委 会
二00九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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