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1年全国青少年冬训足球赛裁判员的通知
2011-02-12 15:20: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选派2011年全国青少年冬训足球赛
裁判员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协会:
2011年全国青少年冬训足球赛U-17年龄组将于2011年1月11日—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国家足球训练基地举行,现将选派裁判员的具体事宜请示如下:
一、裁判人员需于2011年1月11日到赛区报到,裁判员要带好执法的各种裁判装备(具体名单如下)。
裁判长:张宝华(天津) 副裁判长:张生杰(广西)
裁判员
李 兵(浙江)罗海涛(北京)周 飞(上海)刘柏青(湖北)王 竞(贵州)何晓光(重庆)杜 柏(江苏)钟珈威(深圳)张海军(广西)陈 巍(南京)郭沛沛(河南)李海涵(福建)王 群(成都)李海新(广州)罗 欢(武汉)贾 凯(陕西)贾志亮(广东)张 凯(天津)
二、赛区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大晖宾馆
联系人:陈玉冰 电话:13877412062
三、各有关会员协会接到本《通知》后,请立即通知所辖地区的裁判人员,如遇问题请尽快向中国足协裁委会办公室报告。
四、裁判人员接到通知后,请尽快与赛区取得联系,做好自身执行裁判任务的各项准备并保持良好的技术和身体状况。
五、裁判长抵达赛区后应尽快将裁判员的报到情况报告中国足协裁委会,并将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传真至中国足协裁委会。
中国足协裁委会电话:010-59291236
传真:010-59291083
六、赛区裁判长要加强对裁判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提高裁判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组织裁判员进行规则和裁判法的学习;严格统一判罚尺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足球协会赛区裁判工作管理规定》。
七、裁判长在赛前应组织向运动队进行《足球竞赛规则》宣讲。
八、赛区负担裁判长和裁判员的往返硬卧火车票,并负担裁判长和裁判员的市内交通费和工作酬金。
二0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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