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注册的通知
2013-01-09 20:03: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切实搞好2013年足球裁判员注册工作,现将有关裁判长、裁判员注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协会严格按照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字〔2007〕555号)“关于下发《中国足球协会注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裁判长、裁判员的注册规定进行注册。(按分级、分区管理原则,会员协会国家级裁判员直接在中国足协注册,一级及一级以下裁判员由各会员协会注册,并在中国足协备案。)
二、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员注册的时间为2013年3月10日前,过期不再办理注册,由于未按时办理注册中国足协在2013年联赛中将不予聘用,所引发的各种问题,由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所属会员协会负责。
三、中国足球协会裁委会将下发《会员协会裁判监督、裁判长人数统计表》、《裁判监督、裁判长名单表》、《中国足球协会裁判监督、裁判长注册表》,《会员协会裁判员人数统计表》、《中国足球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注册信息表》和《一级裁判员注册登记表》请各会员协会和注册裁判长裁判员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注:表格可到中国足协网站下载)。
四、所有国家级裁判长、裁判员要如实填写出生日期、执法经历等相关信息,各会员协会如实填写《会员协会裁判员人数统计表》中的各级别裁判人数,对未能如实填写者,中国足协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五、各会员协会认真完整填写《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员、裁判长注册表》,并将该表电子版于注册于2012年3月10日前发送至cfa2012ref@sina.cn。
六、各会员协会办理裁判员注册时,必须携带加盖本会员协会公章的《会员协会裁判监督、裁判长人数统计表》、《裁判监督、裁判长名单表》、《中国足球协会裁判监督、裁判长注册表》、《会员协会裁判员人数统计表》、《中国足协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注册信息表》、《一级裁判员注册登记表》,所有表格一式两份,并附带电子文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证件照到中国足协裁判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并交纳注册费20元/人。
七、各会员协会在办理本地裁判长、裁判员注册时,对不参加中国足协和本协会裁判工作或活动的裁判长、裁判员,以及不能胜任裁判工作的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会员协会有权不予注册。
八、各会员协会不得跨地域、跨系统审批裁判员。一级以下(含一级)裁判员由于工作调动,可持审批单位证明和本人裁判员证书到所在地方相应的体育行政部门更换裁判员证书。在同一赛季中,裁判员只能注册在一家会员协会。国家级裁判员调离所在省份或系统,须报中国足球协会备案。
九、各会员协会办理裁判员注册时应保证注册工作延续性,新申报高一级别裁判时,需在原等级获得足够升级年限及执法场次,并参加中国足协认可的培训班并通过晋级考试。
十、参加过国家级裁判员培训班但未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为国家级裁判员的学员按一级裁判员注册。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中国足协裁委会联系。
联系电话:010—59291236;传真电话:010—59291083。
特此通知。
中国足协裁委会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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