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预赛承办赛区的批复
2013-02-27 19:45:32 来源: 评论:0 点击:
足球字〔2013〕82 号
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预赛承办赛区的批复
各有关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会员协会:
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依据《关于申办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足球项目预赛赛区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对申请承办全运会预赛的各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综合评估,并报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确定以下单位作为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预赛承办赛区,具体地点和举行时间如下:
一、男子20岁以下年龄组预赛举行时间:2013年4月2日-11日。承办地点:上海市、山东省济南市、江苏省南京市、陕西省西安市。
二、男子18岁以下年龄组预赛举行时间:2013年4月18日-27日。承办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湖北省武汉市、云南省昆明市。
三、女子成年组预赛举行时间:2013年5月8日-17日。承办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山东省潍坊市、湖北省武汉市。
四、女子18岁以下年龄组预赛举行时间:2013年4月22日-26日。承办地点:上海市、天津市、四川省都江堰、河南省洛阳市。
请各承办单位严格依照我中心制定的《第十二届全运会足球项目预赛赛区承办标准与规定》(另行下发通知)做好赛事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全运会预赛成功举办。
特此批复。
足球中心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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