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1420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足球)
2014-02-21 12:46: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吴成翰委员:
您提出《关于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建立足球场的建议》(第201420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您提出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建立足球场的建议很有意义,这关系到我省足球运动的普及和提高,我们将积极推动,并帮助、支持相关设区市的足球场地建设。
去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32号)中,对新开发住宅小区体育用地已作了明确要求,我们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这些要求,确保在新开发住宅小区内留有一定的体育用地。对于您反映的在福、厦、泉等城市景观改造中开发小足球场的问题,我们将积极推动有关单位给予重视。
振兴“三大球”发展是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推进我省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当前,我省对于足球运动的普及和开展,重点抓了三件事:一是积极推动足球进校园工作。2013年全省举办了3个组别(小学、初中、高中)足球进校园竞赛活动,今后我们将继续联合省教育厅,进一步推动足球进校园工作,促进我省足球运动的开展;二是尽力提供青少年足球运动场地。我省于2010年在全省88个县(市、区)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每个中心都建设了一块五人制足球场,有效地缓解了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三是组建福建省青少年足球队,为备战2015年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我们采取省队市办的形式,委托泉州市体育局和泉州超越足球俱乐部组建了男女青少年足球队,以此带动我省青少年足球运动的普及和推广。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青少年足球运动的投入,带动我省足球项目的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福建省体育事业的发展。
领导署名:徐正国
联 系人:林东星
联系电话:88011299
福建省体育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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