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赛事组织与实施的通知
2014-05-12 21:17: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足球字〔2014〕201号
关于2014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赛事组织与实施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
为做好2014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第一阶段——省市级联赛的组织工作,逐步扩大参赛队伍规模,提高业余联赛影响力,中国足球协会对省市级联赛组织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2014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主办,地方足协、华奥星空和加油中国承办,赞助商协办。
二、省市级联赛的管理
(一) 省市级联赛由地方足协主办,地方足协如已有自行组织的当地业余足球赛事,可纳入本次省市联赛,符合条件的已开赛的赛事也可纳入省市联赛。
(二) 地方足协若多年未组织当地业余赛事,建议联合或授权当地业余足球联盟或民间赛事机构共同承办省市联赛阶段比赛。
(三) 省市赛区参赛队数累计不低于16支,比赛总场次不低于32场,全国业余联赛组委会为省市级赛事组委会划拨执行奖励费用(见中国足协官网业余联赛板块内附件1)。
(四) 比赛赛制根据各城市情况和赞助商要求自定(不允许单场淘汰制),每个赛区冠军将获得参加大区赛的资格。
(五) 俱乐部(球队)参加省市赛需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标准由当地组委会根据11人制竞赛费用核定)。该笔费用用于省市赛场地费和裁判费支出。
三、大区赛及总决赛的管理
(一) 大区赛
大区赛分别在东、南、西、北四个大区举行,大区赛采用申办制(申办截至日期5月15日,联系电话:010-59291021),竞赛费用由组委会拨付。
(二) 总决赛
总决赛在一个城市举行,采用申办制(申办截至日期5月15日,联系电话:010-59291021),竞赛费用由组委会拨付。
四、商务开发
各地赛事承办协会及组委会成员均有对其承办区域赛事的商务开发权,但必须保证赛事全国总赞助商的行业排他权,并报全国联赛组委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五、比赛时间
根据赞助商要求及气候条件不同,各地省市比赛不统一规定开赛时间,但所有省市赛必须于9月1日前结束,并决出冠军参加大区赛(9月5日前将本地省市赛冠军名单报送中国足协社会发展部,传真:010-59291027)。
六、球队报名注册
(一) 报名注册时间:2014年5月7日开始至5月30日截止。
(二) 报名注册要求:
1.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为一次性报名,每支运动队可报35名运动员(赛风监督员、领队、教练员、队医不包括在内)。承办协会参考本地11人制足球场平均收费标准和裁判员补助标准,根据场次数量,收取参赛球队报名费用。承办协会根据本地情况收取参赛球队纪律保证金(每队最低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多于10000元)。
2.报名运动员的年龄应为18岁以上。
3.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4.报名运动员在本年度内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的单位或俱乐部参赛,不得再代表其它单位或俱乐部的运动队参赛。
5.报名参加2014年中国足协举办的中超、中甲、中乙的运动队和运动员,及报名参加本年度城运会和省运会的足球运动员。不得再报名参加2014年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足球联赛。
6.报名运动员必须具有三级甲等医院证明其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及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参赛队员已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需将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提交当地组委会。
7.球队名称
全称:地域名+冠名+队名。
简称:地域名+冠名或球队名,简称不得超过7个字。
(三) 如地方业余联赛已经开始,球队和球员可补充报名和注册。报名球队和球员需进行网络平台注册(必须通过中国足协认定的球员注册系统和赛事平台进行个人和团队的注册)注册地址在中国足协官网业余联赛板块内,所有参赛队员、球队数据全部归中国足球协会所有,注册流程见中国足协官网业余联赛板块内附件2。
(四) 球队网上报名后经当地会员协会审核注册为业余球员,当地会员协会为运动员制作注册系统统一生成的《参赛资格登记证》。
(五)《参赛资格登记证》由当地会员协会在其证书上统一填写“2014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赛区”的文字内容。运动员凭此参赛资格证参加本年度的业余足球联赛。
七、奖励
(一) 省市级比赛前3名颁发奖杯。
(二) 大区赛和总决赛前3名颁发奖杯,设立“最佳组织奖”、“最佳赛区奖”和“公平竞赛奖”。
(三) 从2015年开始,新参加乙级联赛的球队,经过准入审核,优先从业余联赛优胜队中产生。
(四) 进入业余联赛全国总决赛前12的球队获得下一年度中国足协杯的参赛资格。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管理执行费用划拨细则
附件:球员球队注册流程
中国足球协会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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