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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足球竞赛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2006-09-04 21:45:2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上海市足球竞赛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为加强足球竞赛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化的运作,鼓励办赛,激活球市,根据《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和中国足协商业性足球比赛的有关规定,特做出“上海市足球发展总公司足球比赛组织费用”的补充规定,如下表:

 

 

上海市足球比赛组织费用一览表

(试行)

服务项

国际比赛

  

  

国家队

国奥队

俱乐部

中超队

中甲队

其它队

主办

承办

协办

1

中国足协报批

中国足协报批

市足球管理中心报批

2

市体育局报批

市体育局报批

竞赛组织

3

市外事报批

安保协调

委派比赛监督、裁判员

4

安保协调

竞赛组织

新闻发布会

5

竞赛组织

提供比赛监督、裁判员

 

6

提供比赛监督、裁判员

队伍接待

 

7

队伍接待

新闻发布会、宣传报道

 

8

新闻发布会、宣传报道

 

 

参考价

2030

1525

1530

1015

510

35

按竞赛规模

530

 

 

此补充规定从即日起执行。特此备案。

 

 

上海市足球协会

00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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