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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足球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05-19 10:10: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印发《福建省足球教练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足球教练员管理办法
(试行)

一、教练员等级及晋升
    1、福建省足球教练员参照亚足联及中国足协的教练员资质标准,设立以下6个等级:
  (1)福建省省级教练员(以下简称“E级”)
  (2)中国足协D级(以下简称“D级”)
  (3)亚足联C级(以下简称“C级”)
  (4)亚足联B级(以下简称“B级”)
  (5)亚足联A级(以下简称“A级”)
  (6)亚足联PRO职业级(以下简称“职业级”)
    2、所有报名参加D级培训班者,必须先参加E级培训班,并通过全部考核后,经讲师推荐方可录取参加D级培训班。
    3、自2017年8月1日起,在福建省足球协会(以下简称“省足协”)及所属各级会员协会(以下简称“会员协会”)注册的青少年业余足球俱乐部和注册登记有青少年足球培训资质的体育机构(公司、文化交流中心、少年宫、培训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四级校园内从事足球课专项教学、校足球队训练及足球兴趣班的所有教育系统外外聘足球教练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报名参加福建省省级业余足球比赛的教练员,必须至少持有省足协统一下发的“福建省省级教练员培训合格证书”以及注册后统一发放的“教练员执教资格证”方可执教。

二、教练员注册及管理
    1、福建省足球教练员的注册及管理由福建省足球协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负责。
    2、在福建省内执教的足球教练员每年均需向省足协或通过会员协会上报注册。E级教练员注册免收费用,其它等级教练注册费用标准参照中国足协有关规定执行。
    3、省足协以官方平台公告教练员登记、注册、再教育培训及晋级信息。
    4、E级教练员两年未注册的,取消其E级教练员资格证。其它级别注册时限参照中国足协及亚足联相关规定执行。
    5、会员协会每年应及时上报当地教练员注册情况。未及时完整上报的,将暂停其申办各级教练员培训班的资格。

三、教练员培训
    1、福建省内各级教练员培训班仅可由当年向省足协注册的会员协会申办。
    2、E级培训班由会员协会向技术委员会提出举办申请。会员协会应提前至少45日向技术委员会提交申办报告,技术委员会在收到申办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同意申办。会员协会在获准申办后10日内提交学员名单。E级培训班由省足协派出讲师。
    3、D级以上培训班由省足协承办或由会员协会协办。会员协会应连续承办两期以上E级培训班方可向省足协申请协办一期D级培训班。D级以上培训班原则上为计划制,当年12月底前由省足协向中国足协申请承办次年的D级以上培训班。会员协会计划协办的应在当年12月15日前向省足协技术委员会提交申请。
    4、会员协会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向技术委员会提交当年的教练员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报告。未及时提交报告的,将不予其承、协办各级教练员培训班。
    5、会员协会承办的E级培训班只能招收其户籍、学籍或工作单位在会员协会地区行政区划范围的人员,D级培训班学员的户籍、学籍或工作单位在会员协会地区行政区划范围的人数占总学员人数不应低于80%。
    6、会员协会承办的各级教练员培训班学员名单应提前报至福建省足球协会技术委员会审核。

四、本办法自2017年5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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