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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足球注册管理工作说明
2007-01-08 08:52: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福建省足球运动注册管理工作是对福建省足球运动科学化管理和有效推进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注册管理,对省内足球运动的组成元素有一个全面、详尽的记录和统计,对于足球运动的普及、竞赛组织的规范化、足球运动人才的培养以及教练、裁判队伍的建设来说是一个必不可缺的基础。各地足球协会及各职能委员会通过注册管理工作也能实现对本地区、本部门更好的管理。
同时也要明确的是,注册管理工作是服务于实际的足球工作的:
1、             通过球队、球员注册,规范竞赛的组织,保证竞赛以公平性;
2、             通过裁判员的注册,壮大裁判员队伍,建立裁判员的培养体系;
3、             通过注册数据库的建立,让全省各地的足球运动能有效地进行沟通
 
对于足球运动注册管理工作,首先是省属会员协会的注册,即福建省各地市已建立足球协会的注册。通过注册,各地市足球协会才能真正成为中国足协及福建省足协认可的会员体系中的一员,也才能真正行使《体育法》及《中国足协章程》所赋予的对当地足球事务的监管权、管理权。根据《中国足协注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二章省级会员协会所属会员协会注册”第十条所述,省属会员协会的基本职责是:
1、监督和协助属地各足球单位及从业人员执行中国足协注册的有关规定;
2、办理业余俱乐部、足球学校、属地业余运动员、业余教练员和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的初审注册,并进行管理;
3、统计汇总属地初审注册资料与数据,并报属地会员协会(省足协)办理注册。
因此各地会员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是全省足球注册管理工作的根本,注册管理工作的开展要依托予各地会员协会。
省足协的每年汇总并报至中国足协注册的截止日期是2月28日。因此各地协会应当在2007年1月31日前将有关注册材料报至省足协。
 
其次是省属会员协会属地各足球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注册。其中包括业余俱乐部、足球学校、属地业余运动员、业余教练员和国家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的初审注册。相关规定及说明请参见《中国足协注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福建省足球协会注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由于福建省足球运动注册管理工作尚处在初步建设阶段,大部分的会员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还都没有开展起来,因此,为了更科学地推进注册管理工作的开展,省足协决定对于注册工作分阶段分重点的施行:
第一阶段,确立各地省属会员协会的会员资格,通过中国足协每年的会员协会注册,架构起福建省足球运动会员体系的大框架。这一阶段在2007年1月份开始;
第二阶段,通过各地会员协会组织开展或管理的各类足球活动,对属地的业余俱乐部、足球学校、业余教练员、国家一、二、三级裁判员进行注册管理,实现注册管理工作与竞赛管理工作的初步结合。这一阶段争取在2007年内全面开展起来;
第三阶段,通过各地会员协会对当地足球事务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实现对业余运动员的全面注册管理,并结合其它足球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实现注册管理工作为足球运动的普及、提高及规范服务。这一阶段是注册管理工作全面开展的阶段,计划在2008年内得予初步实现,并在更长的时间内进一步完善。
 
鉴于福建省足球运动的注册工作正处在初步阶段,为了更快、更好地开展各地各足球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注册工作,各地会员单位可以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措施。以服务为导向,全面推进注册工作的开展。省足协注册办也将全力配合各地注册管理工作的开展。
 
 
福建省足球协会
注册办   
200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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