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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福建省足球裁判员晋升一级考试的通知
2017-10-27 11:01: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会员协会: 为提升我省足球裁判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裁判队伍梯队建设,更好地服务我省各级足球比赛,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足球裁判员晋升一级裁判员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地点...

各会员协会:
  为提升我省足球裁判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裁判队伍梯队建设,更好地服务我省各级足球比赛,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足球裁判员晋升一级裁判员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24至26日在厦门海沧东孚训练基地。

二、考试科目和考核标准:
1、《足球竞赛规则》理论考试(笔试闭卷),合格标准为70分;
2、体能测试:
(1)、40米反复冲刺能力(40米X 6个)。
男子裁判员:6.2秒以内。女子裁判员:6.6秒以内。
(2)、间歇测试 (75米跑,25米走,10圈及格)
男子裁判员: 15秒,20秒 。女子裁判员 :17秒,22秒。
3、足球比赛视频测试,随机抽取20个视频,合格标准为70分。
考试期间将举办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分析的高级培训课程。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足球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者;
(二)二级裁判工作年限满2年以上者;
(三)男子身高至少1.70米,女子身高至少1.60米;
(四)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各地推荐报考人员中,30岁以下人数至少须占50%以上,超过35岁的人员最多不得超过1人。如25岁以下人数超过50%,且无超过35岁以上人员报考的,可增加1位符合条件的候补报考,经裁委会审核同意,予以录取。
(五)报考人员应为福建省居民(二代证和户籍信息为准)。在福建省辖区内工作的省外籍贯人员报考,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工作合同、社保证明或国家法定证明。
申请报考人员须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地区足协同意,负责人签字、协会盖章后,提交省足协审核录取。录取名单及报到时间、地点等另文通知。

四、名额分配:
  福州4人、莆田4人、泉州4人、厦门4人、漳州4人、龙岩4人、三明4人、南平4人、宁德4人、平潭2人,共38人。

五、经费:
  经录取准予报考的人员,每人须缴纳2000元,作为报名、考试、课程学习费用,食宿费用和往返交通费均自理或由所属地方协会给予报销。
 
附件:2017福建省足球裁判晋升一级考试学员申报表                                       
 
 
 
 福建省足球协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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